东莞广播电视台 2026-08-31 16:54
注意!!
根据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
常务委员会公告(第四十九号)
《东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
将于2026年9月1日正式施行
公告原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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条例覆盖市民日常行为、商铺经营
宠物管理等方方面面
一些市民不文明行为将可能被处罚
这些行为,可能被罚!
根据条例规定,部分不文明行为将面临处罚:
-随地吐痰、便溺,乱扔果皮、纸屑、烟蒂、口香糖等废弃物:责令改正,处100元—1000元罚款。
- 对动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宠物粪便未及时清理:责令清理,处50元—200元罚款。
-乱涂乱画、乱贴小广告:责令改正补救,可处500元—5000元罚款。
-擅自占道摆摊兜售物品:可警告或处50元—200元罚款。
-临街店铺超出门窗占道摆卖堆放:可警告或处200元—2000元罚款。
温馨提示:条例设置轻微违法容错机制,初次违法、危害轻微并及时改正的,可以不予处罚,以教育劝诫等柔性执法方式予以纠正。
落实 “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”
根据条例,临街商铺、小区物业、企事业单位等,要管好自己的责任区域:
- 保持责任区内整洁,无垃圾、污水、污迹;
- 维护周边环卫设施完好;
- 发现破坏市容环境行为,应当及时劝阻并上报。
不履行责任区义务,逾期不改,单位最高可罚5000元,个人最高罚100元。
有严管,也有便民温度
条例坚持疏堵结合,不是“一刀切”禁止摆摊:
- 各镇街可以结合实际,划定流动摊贩集中经营区域,明确经营时间、业态,对外公示;
- 统筹大件垃圾线上预约平台建设,方便市民处理大件废弃物;
- 明确环卫工人权益保障,改善环卫工人待遇与职业防护条件。
城市环境
需要每一位市民共同维护
任何市民都有权对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
进行劝阻、举报
相关部门会保密举报人信息
9月1日起新规落地
希望大家自觉遵守
共同守护东莞整洁宜居的城市环境!